2019孝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2019年2月28日在孝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新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孝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做好检察机关自身适应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荣获全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吕梁市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单位标兵”等12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山西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莅临我院调研时,对我院的工作给予“思路宽阔”、“与省院党组部署同频共振”的充分肯定。
壹
主动适应新形势
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
我们坚持以检察工作与全市大局深度融合为方向,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连续3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组建专门监督办案力量,密切协作、主动发力,办理7件涉及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已起诉1件1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保护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孝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流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整治污染企业37家,督促纠正违法企业21家,治理恢复被污染空气面积达108平方公里,督促治理和恢复国家地下水资源18351960立方米,挽回国家直接经济损失41885401.27元,所有款项已全部打入孝义市财政局公益诉讼专项账户。
依法保护民生民利。积极响应市委脱贫攻坚号召,重组驻村扶贫工作队。全面推进“阳光百姓工程”,将民政、教育、环境卫生、食药、医疗领域相关涉农资金纳入到阳光百姓工程的监管范围,并对所涉领域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涉农、扶贫资金人员进行《阳光百姓工程》软件平台轮训。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对制售假药、食品违法添加物等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起诉3件3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力度办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行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件5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讨还资金88万余元。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6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上级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出台《孝义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有效性。针对农商行贷款专项调卷40余户,督促履职向法院提起诉讼和监督法院执行涉及资金4000余万元。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件5人。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居全省之首,实现高检院指定领域全覆盖。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办理的督促整治柳湾煤矿煤矸石污染环境一案,治理工程已达国家标准,此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并将此项目打造成我市“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基地”。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常态联系移送机制,对发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调查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确保该项工作落在实处。
贰
聚焦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助推平安孝义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抓住事关和谐稳定、影响群众利益的社会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2人,同比增长40.8%,提起公诉449人,同比增长6.9%。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多发的盗窃、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财侵权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32人,提起公诉53人。突出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把追赃挽损、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结合起来,办理此类案件7件1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院领导亲自办案,突出政治责任担当,确保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12次, 紧扣“二十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搜集整理、明确统一黑恶案件的界定标准和证据认定标准,按照“稳、准、狠”的刑事工作原则, 对上级交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积极主动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和侦查监督工作,实现捕前、批捕、起诉、判决各环节的高效率、高质量。全年受理涉黑恶案件提请逮捕10件141人,批捕率达到100%,办案数居吕梁之首。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牵头并推动市政法委打造孝义市“少年司法一体化”平台,形成信息互通、综合保护、协调联动机制,为所有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辟绿色通道,这项工作全省唯一,全国仅两家。正式启动集办案、心理干预、法治教育为一体的未检专门工作区——“耕心苑”,建成全省首家校外法治教育基地,全年接待来自全国、全省的记者、未检同仁等340余人次借鉴交流学习,接待在校师生16批次,近1000人。将严重违法未成年人纳入帮扶教育序列,该项工作方案被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转发,成为全国反校园欺凌工作的模板。针对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有所上升的趋势,在全国首家推出“关爱幼童·守护未来”专项预防活动,计划用两年时间走遍全市的所有幼儿园、小学、社区。目前,已走进乡镇小学24所,11个社区及家长学校,受众达3500余人。12月25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受聘孝义中学法治副校长,有力推进我市检校共建、依法治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认真学习《监察法》、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对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熟悉案情,就案件的性质、法律运用、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提出意见建议,使案件在移送时事实证据基本成型,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对所有案件的证据材料严格审查,使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诉得出,判得了。制定《检察机关提前熟悉案件要求》,对检察官阅卷、摘抄、复制相关材料、发表意见、保密等提出具体要求。配合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诸如职务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公益诉讼等案件线索的移送、处理、反馈提出详尽规定。全年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全部提起公诉。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制定《孝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长效机制。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检察等制度,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待群众各类来信来访213件224人次,所有案件全部进行分流处理和释法说理工作。对存在涉检信访苗头隐患的案件,严格采取“领导包案、限期解决”等办法,继续保持赴省进京“零上访”和“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叁
聚焦监督主责主业
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公信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强化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4件,依法追捕18人,不捕39人,对15起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书》72份,补侦意见300余条,均被侦查机关采纳。提起抗诉3件3人,纠正漏诉同案犯10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提出书面量刑建议348人,采纳326人。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37件,提请抗诉8件,向孝义市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改判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4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1件,息诉5件。加大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督促国土局向市人民法院移送非诉强制执行案件38起,涉及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共418.61亩和其他罚款850余万元。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推进执行监督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共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163份,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164份,对人民法院财产刑罚执行情况提出书面纠正103份,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22件22人。
肆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强力推进,大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接受党委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凡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都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市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方针,加强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党建文化长廊”,开创“党建+”工作新模式,使党的建设成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改配套机制,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随机分案占案件总数的91.8%。进一步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下设法律文书审批权限,员额检察官决定的法律文书占到85%以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共办案435件,占18.46%。检察长首次列席市法院审委会会议。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检察系统“四大活动”,组织学习新修改《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掀起学习调研热潮,7篇调研报告在省级报刊杂志发表。把学习培训作为开阔干警视野、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共组织参加检察业务、财务管理等教育培训84人次,队伍素能得到很大提升。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心促公正,真正把优秀人才用在重要岗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先后有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9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荣誉。
伍
主动接受监督
在自觉接受监督中
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把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之下,置于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一年来,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为代表委员订阅《检察日报》、《检察周刊》300余份,编寄《孝义检察情况反映》60期900余份,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努力为代表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持续开展“阳光检察”进“两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强化检务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共发布信息260余条,在线关注人数3000余人。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障律师和当事人权利,共接待律师来访40人次。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4条,法律文书437份。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弛而不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完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到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建立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对随案移送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牵头规范公检法涉案款唯一合规账户的使用。深入开展“集中整肃专项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最大限度创优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均衡干警利益,最大限度调整干警工作积极性,确保全院干警无一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模式转换研究还不深入,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用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协调推进。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智慧检务”的应用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五是队伍教育管理还需继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压紧压实。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市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平安孝义、法治孝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振奋精神、争创一流,为我市全面进军全国县域百强第一方阵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新思想,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二是履职尽责顾大局,深度融入全力奉献检察力量。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坚持和完善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深入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防止经济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是顺应改革新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创新转型发展。深化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法法”衔接机制,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为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贡献力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司改配套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贯彻中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是精益求精抓办案,持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全面履行新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途径,构建法律监督新模式,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境界。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缺位、不到位的局面,深入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
五是从严治检重自强,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养检察专业精神、专业能力,锻造高素质的检察人才。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德才定取舍、凭实绩用干部、按公认定人选,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当前孝义正处于重要历史关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孝义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开创孝义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富民强市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共和国70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