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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有温度的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共同守护“孤独”的你
时间:2021-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1月12日,孝义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的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暨训诫仪式。

  听证会邀请吕梁市人民监督员、孝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团委、关工委、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法律援助律师、法定代理人及当事人所在村委干部参加。 

 

 

会议由党组成员侯淑珍主持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初,小云伙同小刘(13岁)等人窜至孝义市梧桐新区、合力文化等5处窃取电动摩托车、现金等物。共参与盗窃5次价值1200余元。 

“少捕慎诉”检察作为 

  小云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盗窃罪,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量刑。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云的父亲有放弃帮助小云的念头。在对小云开展心理疏导、释理说法的同时,检察官认真细致地做好亲职教育。小云的父亲表示自己虽已年近七十且身体多病,但仍愿意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为此检察官主动联系村委干部,多次深入村镇了解情况,制定帮教方案,村委干部也表示愿意帮扶这个家庭关爱这个孩子,小云也表示愿意悔改。在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小云在本村企业认真工作努力上进,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案件移送审查阶段,考虑到小云刚满十六周岁,认罪悔罪有较强的可塑性,综合案件情况孝义检察院拟对小云做附条件不起诉。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建议对小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六个月。随后,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村干部相继发表意见,并回答了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提问。 

 

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进行独立评议 

   

听证人员发表意见 

 

  经过独立评议后,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作出是非常审慎的。首先他是未成年人,心智相对没有发育成熟,人生的路还很长,不能一棒子打死;其次,是犯罪情节轻微,有法定从轻的情节如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予以肯定:“本次听证会检察官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小云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敬畏法律,恪守底线,做一名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陈述 

 

  小云在最后陈述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检察干警和每一名听证员对他的关心和帮助,让他深感温暖,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的事情。其监护人表态以后会尽全力管好孩子。村主任也表示会多关心孩子成长,努力给其找一份工作,学一门技术,专一门手艺,为其以后安身立命创造积极条件。 

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 

 

   

  检察官助理宣读了对小云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承办检察官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云进行了训诫教育。 

  承办检察官说道:“希望你能够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在考验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认真接受矫治教育,吸取教训,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确立自己的奋斗目标,走好人生道路,做一个好公民。” 

 

签订帮教协议 

  此次听证暨训诫会,强化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司法公正,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推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对案件的最终处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